崇拜的音乐还是崇拜音乐?

在基督教信仰的践行中,音乐一直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随着时代变迁,崇拜音乐的形式和内涵也在不断演变,引发了教会内部关于什么是合宜的崇拜音乐的讨论。本文将探讨崇拜音乐的核心问题:我们是在以音乐崇拜神,还是在崇拜音乐本身?

一、崇拜的本质与目的

理解崇拜音乐的关键在于首先明确崇拜的本质。崇拜,按其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原文的含义,是”俯伏敬拜”,表达对神的绝对尊崇。正如林慈信指出:”圣经中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是人对神,而不是对着我们自己。”因此,崇拜音乐的首要问题是:这音乐是否引导人专注于神?

韦斯敏斯德信仰宣言21.1条明确指出:”蒙真神喜悦的敬拜方式乃是由祂自己所设立的,且限于祂自己启示的旨意,好叫人不按着人的想象与设计…敬拜祂。”这一”规范原则”提醒我们,崇拜形式不应由个人喜好决定,而应遵循圣经的指引。

二、崇拜音乐的历史演变

1. 早期教会与中世纪

早期教会沿袭犹太会堂的崇拜传统,将诗篇作为主要的崇拜诗歌。中世纪时期,格里高利清唱曲(Gregorian Chant)成为主要的崇拜音乐形式。虽然这些清唱曲对后世音乐产生深远影响,但今天的信徒可能觉得它们过于陌生和古老。

2. 宗教改革与古典圣诗时期

宗教改革带来了崇拜音乐的重大变革。马丁·路德主张以民间熟悉的曲调配上敬虔的歌词,创作了《上主是坚固保障》等圣诗。约翰·加尔文则坚持只应唱诗篇。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还包括巴哈、亨德尔等音乐大师,他们创作了许多至今仍为教会珍视的经典圣乐作品。

3. 福音诗歌时期

十九世纪产生了大量我们今天所谓的”传统圣诗”,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其实是”福音诗歌”。代表人物有芬尼·克罗斯比(Fanny Crosby)和埃拉·桑基(Ira Sankey)。福音诗歌通常有副歌,内容着重个人与耶稣的关系,适合布道会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福音诗歌是随着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西方传教士来华而被引入中国的。林慈信牧师指出:”中国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并非如字面所谓的’传统’…事实上,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在技术上可称之为’福音诗歌’。”这解释了为何许多华人教会将19世纪美国农村的福音诗歌视为”传统”。

4. 现代崇拜音乐

1970年代,许多从反文化运动中归信基督的青年(即”耶稣人”)开始使用摇滚乐风格创作基督教音乐。这些音乐随后在1980-1990年代影响了香港、台湾和东南亚的基督教音乐创作,形成了今天所谓的”现代崇拜音乐”。

三、崇拜音乐的评判标准

面对多样化的崇拜音乐形式,我们需要一个合乎圣经的评判标准。以下”TOES”标准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框架:

1. 神学(Theology)

崇拜音乐首先应当有纯正的神学内容,高举神的属性和作为,而非仅仅表达个人感受。哥林多前书14:15提醒我们:”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崇拜音乐应当传递关乎神的真理,引导会众在理性和情感上同时被神的话语充满。

2. 根源(Origin)

我们应当考虑音乐的创作背景和作者。作者的神学立场、创作动机和属灵生命如何?这不是说我们仅使用”正统”作者的作品,但确实应当警惕那些混杂不合圣经教导的音乐。

3. 效果(Effects)

音乐具有强大的影响力。约翰·加尔文曾指出:”世界中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比音乐更能改变人们的道德品行。”因此,我们必须问:这音乐带领人更亲近神还是世界?它是否促进我们对神的敬畏与尊崇?

音乐学者卡尔·科尼格(Karl Koenig)指出,某些音乐类型的混乱节奏会”刺激极端的作为,脱离所有的条规和惯例”。这提醒我们,音乐的形式本身就可能传递特定的信息和价值观。

4. 风格(Style)

虽然Bible并未规定特定的音乐风格,但并非所有风格都同样适合崇拜场合。我们需要评估:这种音乐风格是否能服务于崇拜的目的——帮助会众专注于神而非音乐本身或表演者?

四、崇拜音乐的两个倾向

1. 过分强调主观经历

现代崇拜音乐常常过分强调个人的主观感受,将”我”、”自己”放在歌词的中心位置。林慈信牧师观察到:”现代崇拜中,很不幸地失去了一些客观性。崇拜,在某些观点上,是述说神,而不是与他谈话。”

一些现代崇拜诗歌只是重复简单几个字或短句,以制造情绪上的振奋或所谓”灵里的高潮”。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也警告过这种倾向——过分沉浸于音乐的感官愉悦中,反而忽略了所传递的真理内容。

2. 固守过时形式

另一方面,一些信徒可能过于固守特定时期或文化的音乐形式,将之视为唯一”圣洁”的崇拜音乐。这种态度忽视了崇拜音乐在历史上的多样性发展。正如林慈信牧师提醒我们:”综观教会历史会发现,崇拜音乐的风格不断经历改变;崇拜音乐几乎不时反映出当代人的文化与世界观。”

C.S.路易斯曾区分有序的情感和无序的情感。崇拜音乐的目标不是压抑情感,而是培养由真理引导的有序情感。无序的情感导致混乱与放纵,而有序的情感则表达对神的真实敬拜。

五、平衡的崇拜音乐观

1. 以神为中心

无论选择何种音乐形式,崇拜的焦点都必须是神而非音乐本身。我们使用音乐是为了荣耀神,而非展示音乐才华或满足个人喜好。

2. 兼顾理性与情感

合宜的崇拜音乐应当既触动人的情感,也启发人的思想。林慈信牧师提出:”崇拜音乐单单打动情绪(心灵)是不够的…我们加倍努力,使圣经的客观真理,通过讲道,教导和查经,进入并引导人的思想。”

3. 保留传统精华,谨慎接纳新创

林慈信建议:”保留旧的好诗,特别是那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圣诗。把新、旧诗歌适当地融合在一起。对年长的来说:不要害怕新诗。对所有基督徒而言,要能分辨哪些是肤浅和哪些是美好的新诗。”

4. 认识文化处境

我们需要理解,每个时代的崇拜音乐都反映特定的文化处境。林慈信指出,现代崇拜音乐”对于那些来自破碎家庭中的人,扮演了医治破碎生命的角色”。我们应当在坚持圣经原则的同时,也认识到不同文化背景的会众可能需要不同的音乐表达形式。

六、结语:崇拜的音乐,而非崇拜音乐

崇拜音乐的核心问题不在于风格的新旧,而在于它是否引导人专注于神。当我们讨论崇拜音乐时,真正的问题是:我们是在用音乐崇拜神,还是在崇拜音乐本身?

正如以弗所书5:19和歌罗西书3:16所教导的,崇拜音乐应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合宜的崇拜音乐旨在荣耀神、教导真理、建立教会,而非仅仅满足个人审美或情感需求。

让我们像林慈信所建议的:”用全部的思维来敬拜他——思他所思、想他所想;用全部的意志来敬拜他——围绕主前,尽力讨他的喜悦;用全部的心灵来敬拜他——寻求认识他的心意、求圣灵使我们成圣。”

在这个文化多元、价值观混杂的时代,愿我们的崇拜音乐既能反映神的圣洁与秩序,又能真实表达对救主的爱与感恩,使神得荣耀,会众得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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