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神学

  • 自由派神学让你自由活着还是自由犯罪?

    现在很多人听说过自由派却不太理解到底什么是自由派(王MD称其为不信派),我认为探讨自由派神学及其对现代保守的基要立场教会的潜在影响是一项必要且紧迫的任务。自由派神学自19世纪以来对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义提出了严峻挑战,虽然我们在公开立场上拒绝自由派的偏离,但其思维模式已悄然渗透入许多自称正统的教会中。本文将阐明自由派神学的本质,指出其与圣经教导的根本不符,并揭示其已如何在不经意间塑造了许多保守教会的思维方式和实践。

    自由派神学的历史根源与基本特征

    自由派神学主要发源于18-19世纪的德国神学界,是启蒙运动后理性主义思潮对教会的渗透。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通常被视为现代自由派神学之父,他将宗教的本质定义为一种”绝对依赖的感觉”,而非基于神的启示。随后的自由派神学家如阿尔布莱特·里奇尔(Albrecht Ritschl)、阿道夫·哈纳克(Adolf von Harnack)等人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潮。

    自由派神学具有以下几个关键特征,每一个都与改革宗对圣经的理解存在根本冲突:

    1. 对Bible权威的削弱

    自由派神学采用所谓的”高等批判法”研究圣经,将圣经视为人类宗教经验的记录,而非神无误的话语。他们拒绝圣经的全然默示,选择性地接受或拒绝经文内容,基于人的理性而非神的启示来判断哪些部分是”真实的”。

     提摩太后书3:16-17清楚地宣告”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当我们接受人的理性高于神的话语时,我们已经违背了改革宗”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的核心原则。

    2. 对基督神性的质疑

    自由派神学通常弱化或否认基督的完全神性,将耶稣描绘为一位伟大的道德教师或先知,而非救赎的神子。他们质疑基督的超自然神迹,尤其是祂的童贞女出生和肉身复活等核心教义。

     约翰福音1:1,14明确宣告:”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任何削弱基督神性的教导都直接攻击了福音的核心。

    3. 拒绝替代性救赎

    自由派神学倾向于拒绝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代性赎罪,将十字架仅视为爱的典范或道德榜样,而非为罪人承担神公义审判的救赎之工。

     以赛亚书53:5-6清楚教导:”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这种替代性救赎是福音的核心,任何削弱此教义的尝试都会摧毁基督教信仰的基础。

    4. 强调宗教经验胜过客观真理

    自由派神学常将信仰理解为主观经验或感受,而非对客观启示真理的回应。这导致真理被相对化,”你的真理”与”我的真理”并立,教义被视为次要甚至可有可无。

    约翰福音17:17告诉我们:”你的道就是真理。”基督教信仰不仅仅关乎感受,更是建立在神已经启示的客观真理之上。

    5. 过度强调上帝的爱而忽视祂的公义

    自由派神学倾向于单方面强调神的爱与接纳,同时弱化甚至否认神的公义、圣洁和审判。这导致对罪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以及对悔改必要性的忽视。

     出埃及记34:6-7呈现了神完整的属性:”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忽视神任何属性都会导致对神的错误认识。

    自由派思想对当代教会的潜在影响

    令人担忧的是,虽然许多自称为保守或福音派的教会在立场上拒绝自由派神学,但自由派的思维模式已经以各种微妙方式渗透进这些教会。以下是一些值得警惕的领域:

    1. 爱与律法的错误对立

    当代许多保守立场的教会已经接受了自由派将神的爱与神的律法对立起来的错误框架。他们经常引用”爱是律法的总纲”这句话,却忘记了爱的表达恰恰是遵守神的诫命(约翰一书5:3)。许多教会甚至暗示,强调遵守神的律法会削弱对神恩典的感激,这是对圣经真理的严重误解。

    诗篇119:97道出真信徒的心声:”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对神律法的遵守不是与爱对立的,而是对神之爱的自然流露。主耶稣自己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4:15)。

    2. “律法主义”概念的滥用

    “律法主义”一词在当代教会中已被严重误用。圣经中的律法主义是指依靠守律法获得救恩的错误态度。然而今天,任何强调圣洁生活、道德标准或教会纪律的尝试都可能被贴上”律法主义”的标签。这一概念的滥用已经成为逃避神标准的借口,导致许多保守教会对罪的容忍度不断提高。

     保罗在加拉太书中确实反对律法主义,但他同时在以弗所书4-6章等处详细教导了基督徒应当如何生活。基督徒虽不靠律法得救,但蒙恩得救后必然会渴望遵行神的旨意(雅各书2:17,26)。

    3. 对教义的忽视与对”实用性”的强调

    许多保守教会已经接受了自由派对教义重要性的轻视,将注意力转向更”实用”的议题上。讲台信息越来越多地关注生活应用、心理健康和自我提升,而较少关注系统性地讲解神的话语和教义真理。这种转变反映了自由派重实践轻教义的思维模式。

    提摩太前书4:16警告我们:”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健全的教义是健康基督徒生活的基础,两者不可分割。

    4. 将圣经解释权交给现代文化

    当代许多保守教会在面对文化压力的议题上不知不觉地采用了自由派的解经方法,让现代文化的假设和价值观决定如何解释圣经,而非让圣经挑战和转变我们的文化前提。这表现为在各种伦理议题上不断向世俗标准妥协。

    罗马书12:2明确指示:”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我们需要圣经改变我们的思想,而非我们改变圣经的含义。

    5. 对”个人关系”的过度强调而忽视盟约群体

    受自由派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许多保守教会过分强调”个人与神的关系”,而淡化了在教会群体中成长和承担责任的重要性。这导致教会观念的弱化,教会纪律的放松,以及对公共敬拜和圣礼的轻视。

    希伯来书10:25提醒我们”不可停止聚会”。神在圣经中建立的是一个约民群体,而非仅仅一群有独立”个人关系”的个体。

    我们当如何回应?

    面对自由派思想的渗透,我们需要回到Bible的核心原则,重申圣经的足够性和权威性:

    1. 坚持系统性圣经神学

    改革宗传统强调整本圣经的一致性和系统性理解。我们需要恢复对整体圣经神学的重视,而非选择性地关注部分经文来支持预设立场。

    2. 恢复”恩典下的顺服”教导

    我们需要确认救恩唯独靠恩典(Sola Gratia),却也需要坚持神的恩典必然带来顺服的生活。我们既不是靠行为称义(律法主义),也不会将恩典视为放纵的借口(反律主义)。

    3. 重建健全的教会论

    我们需要重建对地方教会重要性的认识,恢复教会责任和门徒训练的实践,抵抗将基督信仰私人化和个人化的趋势。

    4. 培养属灵分辨力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必须培养教会成员辨别真伪的能力,能够将各种思想与圣经标准对照,持守纯正的道理。

    5. 敢于逆流而上

    基督呼召我们作世上的盐和光,而非随波逐流。保守教会需要勇气站立在圣经真理上,即使这意味着与主流文化和流行思想相悖。

    自由派神学虽然表面上已被大多数保守教会拒绝,但其思维模式和前提已经深入影响了许多信徒的思想和实践。辨识并抵抗这些渗透是当代教会面临的重大挑战。

    我们相信唯有回到圣经的权威,坚持改教原则(五个唯独),才能有效抵抗这些偏离。我们不是简单地反对变革,而是渴望按照神永恒不变的话语不断改革我们的教会和生活。

    在这个真理相对化的时代,愿我们能如诗人所言:”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诗篇119:89),并以此为根基建造我们的信仰和生活。

  • 崇拜的音乐还是崇拜音乐?

    在基督教信仰的践行中,音乐一直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随着时代变迁,崇拜音乐的形式和内涵也在不断演变,引发了教会内部关于什么是合宜的崇拜音乐的讨论。本文将探讨崇拜音乐的核心问题:我们是在以音乐崇拜神,还是在崇拜音乐本身?

    一、崇拜的本质与目的

    理解崇拜音乐的关键在于首先明确崇拜的本质。崇拜,按其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原文的含义,是”俯伏敬拜”,表达对神的绝对尊崇。正如林慈信指出:”圣经中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是人对神,而不是对着我们自己。”因此,崇拜音乐的首要问题是:这音乐是否引导人专注于神?

    韦斯敏斯德信仰宣言21.1条明确指出:”蒙真神喜悦的敬拜方式乃是由祂自己所设立的,且限于祂自己启示的旨意,好叫人不按着人的想象与设计…敬拜祂。”这一”规范原则”提醒我们,崇拜形式不应由个人喜好决定,而应遵循圣经的指引。

    二、崇拜音乐的历史演变

    1. 早期教会与中世纪

    早期教会沿袭犹太会堂的崇拜传统,将诗篇作为主要的崇拜诗歌。中世纪时期,格里高利清唱曲(Gregorian Chant)成为主要的崇拜音乐形式。虽然这些清唱曲对后世音乐产生深远影响,但今天的信徒可能觉得它们过于陌生和古老。

    2. 宗教改革与古典圣诗时期

    宗教改革带来了崇拜音乐的重大变革。马丁·路德主张以民间熟悉的曲调配上敬虔的歌词,创作了《上主是坚固保障》等圣诗。约翰·加尔文则坚持只应唱诗篇。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还包括巴哈、亨德尔等音乐大师,他们创作了许多至今仍为教会珍视的经典圣乐作品。

    3. 福音诗歌时期

    十九世纪产生了大量我们今天所谓的”传统圣诗”,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其实是”福音诗歌”。代表人物有芬尼·克罗斯比(Fanny Crosby)和埃拉·桑基(Ira Sankey)。福音诗歌通常有副歌,内容着重个人与耶稣的关系,适合布道会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福音诗歌是随着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西方传教士来华而被引入中国的。林慈信牧师指出:”中国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并非如字面所谓的’传统’…事实上,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在技术上可称之为’福音诗歌’。”这解释了为何许多华人教会将19世纪美国农村的福音诗歌视为”传统”。

    4. 现代崇拜音乐

    1970年代,许多从反文化运动中归信基督的青年(即”耶稣人”)开始使用摇滚乐风格创作基督教音乐。这些音乐随后在1980-1990年代影响了香港、台湾和东南亚的基督教音乐创作,形成了今天所谓的”现代崇拜音乐”。

    三、崇拜音乐的评判标准

    面对多样化的崇拜音乐形式,我们需要一个合乎圣经的评判标准。以下”TOES”标准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框架:

    1. 神学(Theology)

    崇拜音乐首先应当有纯正的神学内容,高举神的属性和作为,而非仅仅表达个人感受。哥林多前书14:15提醒我们:”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崇拜音乐应当传递关乎神的真理,引导会众在理性和情感上同时被神的话语充满。

    2. 根源(Origin)

    我们应当考虑音乐的创作背景和作者。作者的神学立场、创作动机和属灵生命如何?这不是说我们仅使用”正统”作者的作品,但确实应当警惕那些混杂不合圣经教导的音乐。

    3. 效果(Effects)

    音乐具有强大的影响力。约翰·加尔文曾指出:”世界中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比音乐更能改变人们的道德品行。”因此,我们必须问:这音乐带领人更亲近神还是世界?它是否促进我们对神的敬畏与尊崇?

    音乐学者卡尔·科尼格(Karl Koenig)指出,某些音乐类型的混乱节奏会”刺激极端的作为,脱离所有的条规和惯例”。这提醒我们,音乐的形式本身就可能传递特定的信息和价值观。

    4. 风格(Style)

    虽然Bible并未规定特定的音乐风格,但并非所有风格都同样适合崇拜场合。我们需要评估:这种音乐风格是否能服务于崇拜的目的——帮助会众专注于神而非音乐本身或表演者?

    四、崇拜音乐的两个倾向

    1. 过分强调主观经历

    现代崇拜音乐常常过分强调个人的主观感受,将”我”、”自己”放在歌词的中心位置。林慈信牧师观察到:”现代崇拜中,很不幸地失去了一些客观性。崇拜,在某些观点上,是述说神,而不是与他谈话。”

    一些现代崇拜诗歌只是重复简单几个字或短句,以制造情绪上的振奋或所谓”灵里的高潮”。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也警告过这种倾向——过分沉浸于音乐的感官愉悦中,反而忽略了所传递的真理内容。

    2. 固守过时形式

    另一方面,一些信徒可能过于固守特定时期或文化的音乐形式,将之视为唯一”圣洁”的崇拜音乐。这种态度忽视了崇拜音乐在历史上的多样性发展。正如林慈信牧师提醒我们:”综观教会历史会发现,崇拜音乐的风格不断经历改变;崇拜音乐几乎不时反映出当代人的文化与世界观。”

    C.S.路易斯曾区分有序的情感和无序的情感。崇拜音乐的目标不是压抑情感,而是培养由真理引导的有序情感。无序的情感导致混乱与放纵,而有序的情感则表达对神的真实敬拜。

    五、平衡的崇拜音乐观

    1. 以神为中心

    无论选择何种音乐形式,崇拜的焦点都必须是神而非音乐本身。我们使用音乐是为了荣耀神,而非展示音乐才华或满足个人喜好。

    2. 兼顾理性与情感

    合宜的崇拜音乐应当既触动人的情感,也启发人的思想。林慈信牧师提出:”崇拜音乐单单打动情绪(心灵)是不够的…我们加倍努力,使圣经的客观真理,通过讲道,教导和查经,进入并引导人的思想。”

    3. 保留传统精华,谨慎接纳新创

    林慈信建议:”保留旧的好诗,特别是那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圣诗。把新、旧诗歌适当地融合在一起。对年长的来说:不要害怕新诗。对所有基督徒而言,要能分辨哪些是肤浅和哪些是美好的新诗。”

    4. 认识文化处境

    我们需要理解,每个时代的崇拜音乐都反映特定的文化处境。林慈信指出,现代崇拜音乐”对于那些来自破碎家庭中的人,扮演了医治破碎生命的角色”。我们应当在坚持圣经原则的同时,也认识到不同文化背景的会众可能需要不同的音乐表达形式。

    六、结语:崇拜的音乐,而非崇拜音乐

    崇拜音乐的核心问题不在于风格的新旧,而在于它是否引导人专注于神。当我们讨论崇拜音乐时,真正的问题是:我们是在用音乐崇拜神,还是在崇拜音乐本身?

    正如以弗所书5:19和歌罗西书3:16所教导的,崇拜音乐应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合宜的崇拜音乐旨在荣耀神、教导真理、建立教会,而非仅仅满足个人审美或情感需求。

    让我们像林慈信所建议的:”用全部的思维来敬拜他——思他所思、想他所想;用全部的意志来敬拜他——围绕主前,尽力讨他的喜悦;用全部的心灵来敬拜他——寻求认识他的心意、求圣灵使我们成圣。”

    在这个文化多元、价值观混杂的时代,愿我们的崇拜音乐既能反映神的圣洁与秩序,又能真实表达对救主的爱与感恩,使神得荣耀,会众得造就。